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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間印度餐廳工作了四天。頭兩天老闆娘說是trial,沒有薪金只有一頓晚餐。通常trial只是一兩個小時,但看在$15/hr份上,fine,我不跟你計較那幾小時。
做了兩天,受不了。大佬,我是你的員工不是你的下人啊!全間餐廳只得我一個人跑來跑去侍候客人,不止,我還要侍候你老佛爺,替你遞生果盤當跑腿還要看你面色。他媽的。
辭職後打電話給印度女人說要拿回 兩天的薪金,誰知她一口拒絕,好像欠薪是天經地義的事。$150不是大數目,我沒有它也可以生存。只是我情願這$150是丟了被人偷了搶了賭錢輸了總之就不想算給你。
今天氣沖沖跑去餐廳,印度女人說我當初答應會在她的餐廳做六個月,如今食言,所以不會給那兩天的薪金我。WTF這是哪門子爛理由!!!我忍不住開始發飆,餐廳裡的人都開始停下來看著我們。印度女人威脅我說如果我再不離開,她便要報警。如果我當時不是火遮眼一定會笑了出來,這不是賊喊捉賊是什麼?我說最好你報警,我正好可以跟警察解釋。她見硬的行不通,便說可以跟我再討論,但要我跟她入廚房。我一口拒絕了她。我就是要嚷得全餐廳的人都聽到,入了廚房我還可以嚷給誰聽?
嚷著嚷著我也失去了耐性,問她到底給還是不給,她依然厚顏無恥說不。我說那好,那我唯有用我自己的方法。我豁出去索性走去餐廳裡每一枱食客跟他們說。印度女人也開始發狂了,扯著我的手腕想拉我離開,原本聽著我說話的兩個男人阻止了她。後來她又找了一個印度男人來跟我說,叫我明天帶passport copy 和TFN再來。不知道他們又想玩什麼花樣,我怕明天來了也是白來。但印度男人比我更堅持,我也只好無奈接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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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ndyws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